金融界消息,近日,东莞市清溪威宏百货商店因销售无标志外国卷烟,被广东省东莞市烟草专卖局没收违法所得、没收非法财物,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。

根据公告内容,年5月23日,该局专卖执法人员刘怀望()、冯日志()等在东莞市清溪镇大利村利中路69号“东莞市清溪威宏百货商店”经营场所内,向现场负责人庄寒柳出示执法证件、表明身份后,依法检查上述经营场所,现场查获红双喜(硬)、阿里山(硬印象)共2个品种合计1.9条卷烟。据现场负责人庄寒柳称,涉案卷烟属于庄衍宏所有。当事人庄衍宏持有该局核发的有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(证号:),但现场无法提供该批卷烟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有效证明。

东莞市清溪威宏百货商店违反了《国务院关于严厉打击卷烟走私整顿卷烟市场通告的批复》(国函[]13号)附件第二条、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》第四十四条第(三)项。处罚内容为:一、没收无标志外国卷烟1.9条;二、取消庄衍宏经营的“东莞市清溪威宏百货商店”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。

本文源自:金融界

作者:天眼君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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